12歲的賀恩早早就掌握了叛逆這個詞兒。
家里條件一般、學習成績又不好,賀恩這個特立獨行的墊底“怪小孩”,甚至還被老師勸退過。所幸她倒有個不錯的興趣:寫小說。
寫完了青春憂傷文學,賀恩頂愿意泡在文學論壇上,發表、灌水、享受小粉絲們的贊嘆。通過寫字,她認識了一些所謂江湖寫字人——這無疑是給她打開了一個新世界。
下決心給家人留了一封信,賀恩就離家出走去了上海。
本想先投奔經常投稿的雜志社,反被人家奚落了一番:“你這個小赤佬,初中都沒畢業哦,在我們上海是寸步難行的??!”
賀恩只好白天寫稿、晚上在酒吧做服務生。因為年齡太小,只能打“黑工”。為了生活,有時更是要一天兼三份工:發傳單、賣肥皂、搞電話銷售……別人的成長都是從明走到暗,或從稀走到稠如此循序漸進。但賀恩不是,她一把狠心,就將自己丟在了大染缸中,如荒漠擱淺之鯨。而所有人間之極善極惡,都突如橫切斷面般、撲面而來了。